公司概况
●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
●公司是注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为7142万元 。
●公司股东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增值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中国电子口岸"的网络平台建设、应用项目开发和系统运行维护,是国家"金关工程"主要项目的建设者。
●公司自成立以来,连续2年保持高速增长,2003年营业额达人民币8000万元 。
●公司拥有14万家以上外贸企业系统用户,33万个人用户。
●公司位于东长安街东方广场W1座三层,占地面积 3000平方米,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业务和管理人员190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5%,其中包括,6名博士,72名硕士,以及5名高级工程师。
业务方向
●公司定位于中国电子口岸专用网络运营商,以及电子政务与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程解决方案提供商。服务范围横跨电子政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网络与通信产品技术开发、以及物流五大领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中国电子口岸"各应用项目的开发与推广为业务核心,同时,在满足"中国电子口岸"业务需求的基础上,依托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设施,建设高速、安全、支持多种接入方式的中国电子口岸专用网,和电子业务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面向全国进出口企业提供中国电子口岸专用网接入服务,并依托电子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身份认证、网上支付、信息计费等多项增值服务。
●公司服务对象包括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等贸易管理部门,以及各大银行、保险公司、物流公司等商业服务机构和全国500多万家进出口企业。
组织机构
电子口岸
●电子口岸由国务院领导亲自推动,海关总署牵头会同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民航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开发建设。它是一个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建立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公共数据交换平台。该系统集中存放进出口企业信息流、货物流、资金流电子数据,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电子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同时,向企业提供网上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电子口岸由网络体系、安全认证系统,数据交换平台、税费支付平台以及相配套应用系统组成。1998年开始研发;1999年1月第一个应用项目"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在全国推广;2000年底完成公共数据库、网络平台、安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8月开始在全国推广。目前,中国电子口岸拥有企业用户14万家以上,用户总数33万户,已经实现了与公安部、铁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局、税务总局、外汇局、质检总局、贸促会等部委以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各大商业银行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试点推广的应用项目达16个,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电子口岸的主要功能包括:
数据交换功能
事务处理功能
身份认证功能
存证举证功能
标准转换功能
查询统计功能
网络隔离功能
网上支付功能

●电子口岸主要业务应用及成果

1.跨部门、跨地区联网核查项目
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1998年联合开发,1999年1月在全国推广应用。该项目主要功能是:海关总署将全国各口岸海关《进口报关单》(外汇证明联)电子数据存放到中国电子口岸,供全国各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指定银行实时进行联网核查。四年以来,日均核查单据达13000张,有效地防止了不法分子利用假的进口报关单骗汇。
出口收汇核查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2000年联合开发,2001年2月起试点推广,2002年1月正式在全国运行。该项目的主要功能是:海关总署将全国各口岸海关《出口报关单》(外汇证明联)电子数据存放到电子口岸,供全国各外汇管理部门实时进行联网核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盗用、冒用纸质核销单、出口报关单逃、套汇。两年来,外汇部门通过出口收汇核查系统审批外汇核销单3815万份,日均50600份,利用假单逃、套汇受到遏制。
出口退税项目: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2001年联合开发,2002年2月开始在北京地区部分企业试点,2003年1月在全国正式运行。该项目主要功能是:海关总署将全国各口岸海关《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电子数据存放到电子口岸,由电子口岸传送税务总局,各地税务部门在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时可将出口退税纸面单据与电子数据进行核查从而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的《出口报关单》骗退税。一年来,海关总署向税务总局日均传送出口退税报关单达41500份,利用假报关单骗退税基本绝迹。
暂准进出口货物申报项目:贸促会与海关总署联合开发,2001年8月在上海试点,2002年5月在全国推广,项目主要功能是:企业网上申报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简称"ATA"单证册),贸促会在网上审批,并?quot;ATA"单证册电子数据通过电子口岸传送海关,由海关在办理暂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时进行联网核查,防止暂时免税进出口货物滞留境内。
通关单申报项目: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开发,2002年3月在上海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目前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辽宁、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质检总局向海关总署传送的通关单日均4400票。项目主要功能是:质检部门签发通关单据时将电子数据发送电子口岸,电子口岸转送海关,供海关办理进口货物报关手续时核查,企业也可随时登录电子口岸查看海关验核情况。质检部门与海关通过通关单数据交换,可有效防止对我国环境可能产生危害的货物进境。
进口汽车证明书联网核查项目:公安部交管局与海关总署2003年4月完成开发,9月底正式投入运行。项目主要功能是:海关将签发的进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电子数据通过电子口岸传送至交管局,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进口汽车牌照时核查,以防止进口汽车一车多证、异地重复上牌违法行为的发生。该项目推广后,海关与交管部门的数据传输时间由一个月缩短到一天,在严密监管的同时,方便了企业和个人办理牌照。
铁路口岸信息平台:铁道部、海关总署共同开发,2003年8月在满洲里试点,计划明年底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铁路口岸,同时,边检、质检加入铁路口岸信息平台的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铁路口岸信息平台是铁路运输、海关、边检、质检等部门实现铁路运输货物流数据交换和共享的统一平台。它以铁路运输单证为基础,高铁路口岸综合管理效能和实现铁路口岸"大通关"为目标。

2.海关行政执法类应用项目
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项目:2002年10月完成开发,2002年10月起在上海、广州试点,试点推广工作将按照今年6月海关总署召开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工作座谈会议要求展开。该项目主要为海关和IT企业网上办理加工贸易备案、电子帐册的录入、变更、申报以及中期核查、后期核销等各种申报审批手续提供在线服务。该项目实现了海关对加工贸易的严密监管,并取消了对口合同审批、纸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极大地方便了企业进出口,使贸易效率大大提高。目前,上海已签约70家企业,全国共有130家企业上网运行。
广东地区小型船舶监管:2002年6月完成开发,2003年3月进行集中修改后开始在广州海关试点。该项目为往来香港、澳门小型船舶提前向海关办理舱单申报手续提供支持。对安装GPS接受装置和实行舱单提前申报的小型船舶,海关给予快速通关。
转关运输项目:2003年3月完成开发,现在北京、广州试点,明年将扩大到全国海关。该项目主要为企业网上向海关办理转送运输报关单申报、修改、变更提供支持,加快转关速度,企业也可随时登录电子口岸查看海关审核情况。
舱单申报项目:2003年9月完成开发,现在北京、厦门、湛江等地试点,明年将扩大到全国海关。该项目为海运、空运、邮运、公路运输等向海关办理舱单申报、变更、修改等业务提供支持,为海关进行舱单核销和进出口结关提供可靠的电子数据。
深圳公路口岸自动核放系统:2002年底完成开发,并已推广到深圳所有陆路口岸。该项目为外贸货主和运输工具承运人提前向海关办理运输清单预录入、申报以及双方确认承运关系提供支持。运输工具通关时,海关计算机系统通过自动扫描电子车牌进行自动验核,通关时间仅需5秒,在严密监管的同时,大大提高口岸通关速度,保证了口岸的畅通。

3.便利企业进出口贸易类应用项目
网上付税项目:海关总署与银行联合开发。2001年12月起与中国银行在大连进行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推广,此外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也在部分城市试点,项目主要功能是:通过电子口岸与商业银行计算机系统相连接,为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安全的网上税费支付手段。
联网报关项目:海关总署自行开发,2001年8月起在北京、南京、上海、杭州、青岛、广州等地试点,目前已开始在全国推广,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报关单日均11000份。该项目为企业网上向海关办理报关单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提供支持。
减免税申报项目:海关总署自行开发,2003年3月开始在北京、广州地区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推广。该项目为企业网上向海关办理减免税证明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提供支持。
进出口快件通关项目:海关总署与有关快件公司2001年7月联合开发,同年8月起在上海试点,现已在全国推广。项目主要功能:快递公司在货物抵港前通过电子口岸向海关预申报,海关审核通过的,有关快件货物抵港后即可提取,实现"零"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