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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2016〕16号)明确规定,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自行或选择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相关业务系统包括一次申报、舱单、快件、加工贸易等。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申请网上办理平台(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eap    ),面向企业提供接口申请、联通性测试申请、正式接入申请以及状态查询等功能。相关工作完成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与海关预录入系统实现对接,企业可通过自己的信息系统直接向海关申报数据。 其他规范内容,请参见《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海关总署〔2017〕20号公告)

使用对象

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相关流程

用户需要准备《××关区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使用申请表》、企业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各地数据分中心或向数据中心申请办理。具体请咨询当地分中心

附件下载

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申请网上办理.docx